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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科目 > 司法考试 > 司法卷三 >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 仲裁程序

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A县天籁公司和B县知音公司在C县订立购销合同,合同约定天籁公司向知音公司出售100台彩电。双方约定运输方式为代办托运。此外双方还还约定纠纷的解决方式为仲裁,并约定了广州仲裁委员会为仲裁机构。后天籁公司依约向知音公司提供了彩电。知音公司一直拖欠天籁公司40万元的货款。天籁公司与知音公司多次交涉还款事宜未果,天籁公司于是向B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知音公司在答辩期内没有提出异议,并出庭参与了辩论。一审法院判决知音公司败诉,知音公司提出上诉,理由是双方已经约定纠纷解决方式为仲裁,人民法院无权审理。

原告天籁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正确与否?为什么?
人民法院审理本案是否正确,为什么?
被告知音公司的上诉理由是否正确,为什么?

    【参考答案】

    (1)原告的起诉不正确。本题考查仲裁协议的效力。因为双方的仲裁协议有效,就排除了法院的管辖权。《仲裁法》第5条规定:"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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