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题
案例分析题1990年10月18日,商标局同时收到两份申请书,一份是长星事业股份公司在第30类咖啡上申请注册的“绅仕”商标的申请书件,另一份是启东市长江土特产品加工厂在辣椒油上申请注册“申士”商标的申请书件,咖啡和辣椒油属类似商品。问:
对本案例这情况应适用什么原则?()
A.申请在先原则
B.使用在先原则
C.使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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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题
假如丽华渔具行当时确实不知道这种渔杆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并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A.要
B.不要
C.看被侵权人有无要求 -
单项选择题
假如丽华渔具行当时确实不知道这种渔杆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该行为如何认定?()
A.不构成违法行为
B.不管主观上是否知道,均构成违法行为
C.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
单项选择题
丽华渔具行销售假冒“大鬼”牌渔杆的行为构成什么行为?()
A.一般商标违法行为
B.商标侵权行为
C.合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