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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题刘稳与刘永系父子关系,刘稳在农村,年老多病,刘永外出做生意,收入颇丰,遂在县城买房定居,但刘永长期不给其父赡养费导致刘稳生活困难。2002年,刘稳就此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判决刘永每月给付刘稳生活费1000元,刘稳、刘永均服判。到2008年,刘稳因身体不好,医疗费增多,再次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刘永增加赡养费。
如果在开庭审理后,刘永拒不到庭,则人民法院:()
A.应延期审理
B.应中止诉讼
C.可拘传刘永到庭
D.如拘传不到刘永,人民法院可作出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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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项选择
如果法院的离婚判决生效后一年,甲听说乙在2008年曾因发明了一项专利而被公司奖励了100万元,乙用这100万元为自己购买了一辆汽车,原判决中没有涉及该车的处理。甲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法院应如何处理?()
A.以组织双方当事人对汽车的分割进行调解,调解不成驳回申请
B.应当不予受理
C.应当告知甲另行起诉
D.接受申请并进行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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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乙在2012年甲向法院起诉前两年已离家出走,法院应如何处理?()
A.法院不能受理该案,应当告知甲先按特别程序申请宣告乙为失踪人
B.法院不能受理该案,因为被告在起诉时下落不明
C.法院可以受理该案并且应在审理过程中同时宣布乙失踪人
D.法院可以受理该案并应用公告方式向乙送达诉讼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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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审法院判决甲与乙不得离婚,则下列起诉中,可以被依法受理的是:()
A.甲在判决生效后第21天提起的诉讼
B.甲在判决生效后第31天,因为新发现乙已经和丙同居的事实而再次向法院提起的离婚诉讼
C.乙在判决生效后第41天,以感情不和为由向法院提起的离婚诉讼
D.乙在判决生效后第51天,以原来的事实和理由提起的离婚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