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2004年至2005年4月,某县医药公司为销售药品,先后实施下列行为:以按标价15%给买方回扣的方式,将价值30万元药品销售给某县人民医院和某县第二人民医院;组织某县人民医院有关人员免费旅游一次;由本公司业务郭某经手,直接提供现金2600元给某县第二人民医院业务经办人作旅游费用;在向某县卫生院销售一批西药时,开具计款10717元的销售发票,实际收款9109元,将余款1600余元给付该院经办人员。
本案中有无商业贿赂行为?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某县医药公司为销售药品,采用财物和其他手段收买作为买方的几家医院及相关人员。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上述单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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