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某10KV线路刘庄分支线因改造停运,2008年8月4日,王某夜间登杆盗线,用钳子剪断中相导线,中相导线在下落时碰到T接的带电弓子线,王某遭高压电击,从杆上坠落地面死亡。死者亲属认为王某是高压触电死亡,作为产权人的供电公司有过错,诉请法院要求赔偿。
问:供电公司有没有责任?为什么?
【参考答案】
供电公司没有责任。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受害人盗窃电能,盗窃、破坏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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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张某、李某两人结婚十年,常为生活小事争吵,2008年4月7日,张某听信传言,认为妻子与他人关系暧昧,遂与妻子发生激烈冲突。李某声称要以死证明自己清白,后乘人不备,爬上运行中的变压器台,触摸运行中的变压器带电部位而被电击身亡。 经查,该变压器台高2.6米,并挂有“高压危险,禁止攀登”警示牌。 张某以妻子死亡与供电公司对变压器管理不力为由,要求供电公司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175000元。 问:供电公司有无过错,是否应该承担责任,为什么? -
问答题
2007年6月8日,某地遭遇龙卷风袭击,风力11级,线路断杆、断线严重,当晚,农民张某在返回家途中,因触及断落地面的带电导线死亡。受害者亲属要求供电公司赔偿139500元,而供电公司只同意出于人道主义考虑补偿10000元,双方争议不下,受害者亲属将供电公司诉上法庭。 一审法院以疏于管理,且与张某死亡有因果关系为由,判该供电公司败诉,该供电公司不服,拟提起上诉。 问:供电公司以什么理由提起上诉? -
问答题
2008年7月10日,某工业客户配变低压零线烧断,正常运行的220V电压突然升高至380V,该单位部分职工家用电器烧坏,受害人认为配电设施产权人和供电公司对此事故负有责任,将两单位告上法庭,要求赔偿38254元。 问:供电公司是否有责任?请说明你的观点和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