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是2019年5月注册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企业于2020年2月21日到主管税务机关纳税服务大厅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办理人员检查后告知其提供的纸质资料不全暂不能办理,企业集齐资料后于2月25日到大厅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并申请办理第一批出口退(免)税,退税部门考虑到疫情期间“容缺办理”的管理要求,在审核系统审批通过250万元的首次退(免)税款。4月,该企业的一个老客户要求向企业购买一批货物,由于该出口货物企业无生产能力,所以该企业委托其他企业加工,由受托方负责购买原材料和辅助材料,收回按照视同自产出口申报。5月上旬该地疫情得到缓解,主管税务机关对该企业的首次申报进行实地检查,企业提供单证备案资料:购货合同、出口货物装箱单、国内物流单据和航空运单。6月,稽查部门因该企业涉嫌骗取出口退税对该单位立案检查,并向退税部门移送立案线索,为谨慎起见,退税部门对该企业暂不办理退税。7月该企业因虚开增值税发票被税务机关处罚,税务机关对该笔出口货物视同内销,按规定征收增值税,并对处罚决定下达之日起该企业出口的所有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一律改为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以上做法有何不妥之处?
【参考答案】
1.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可通过“非接触式”方式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证明开具和退(免)税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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